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(党史研究室、校史研究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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硕博科技档案归档指南
发布时间:2026-09-02     浏览量:

硕士、博士科技档案是永久保存在学校档案馆的材料,是毕业生继续深造、求职、晋升等需求中,利用率较高的档案材料之一。请各学部院系老师在收集此类材料时,认真检查、核对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. 各年、各个批次的硕博科技档案都应向档案馆移交。

二. 学部院系可随时到档案馆领取硕博科技档案袋。

三.科技档案填写要求:

1.需手工填写的内容,一定用黑色签字笔等永久保存字迹材料填写。

2. 如发生书写错误,应重新填写。无法重新填写的,应附一份更正说明,并加盖院系公章

3. 如需签字填写意见日期加盖公章等项目,一定要保证签字、意见、公章齐全、完整。

4. 整理档案时请注意审核答辩申请表、答辩情况表的时间逻辑顺序。

四.科技档案卷内排序要求

请参照教务部(研究生院)印制的各类学生学位审批材料封面上“科技档案材料顺序”所列项目,将每位毕业生的科技档案材料收集齐全、完整,并按照项目顺序将材料排列整齐。尽量避免错放、漏放档案材料的情况发生。

五.硕博连读毕业生科技档案要求

硕博连读毕业生硕士阶段的研究生登记表(学籍表)、硕士阶段成绩单,也应放入其博士科技档案袋中,因为这类毕业生当年没有硕士科技档案。(即硕博连读毕业生的博士科技档案袋里,应该有两份研究生登记表,一份是硕士研究生登记表,一份是博士研究生登记表。也应该有两份成绩单,一份硕士成绩单,一份博士成绩单)。

六.留学生毕业生科技档案要求

如有留学生毕业生的学部院系请注意:请将留学生需放入其人事档案部分的学位审批材料,也放到其科技档案袋里一起移交(即留学生的科技档案袋里,应该有两套学位审批材料。一套封皮上注有“科技档案”,一套封皮上注有“人事档案”)。

七.仅毕业、结业等科技档案要求

对于仅毕业或者结业的毕业生,根据其在规定期限内有无再申请学位的可能。有可能再申请,其科技档案暂存学部院系妥善保存,留待再申请用。若没有再申请的可能,请将其科技档案移交档案馆。

八.硕博科技档案内,均不用移交学位论文。

九.科技档案袋封皮上,请用黑色签字笔工整书写学部院系名称,学生姓名。

十.移交科技档案手续要求

移交科技档案时,档案馆将仔细审核档案里的每一份材料,各学院至少派一名学生配合档案馆进行档案审核,以便及时反馈审核意见。档案按照年份,硕士、博士分类摆放,点清数量。同一年硕士、博士分别打印一份名单,名单字段包括序号、姓名、学号、备注信息等。备注信息必须标注出硕博连读、结业等信息。如果之前年份移交过学生的结业材料,此次又移交其毕业获学位材料,也请在备注中注明“某年结业材料已交”字样。分别按照硕士、博士名单顺序排列好科技档案袋后,在科技档案袋封皮右上角,用铅笔标明和名单上一致的序号。

如下图(以2026年为例)



“科技档案移交名单”详见附件,也可在一体化教务管理系统中,在“委员会审议、学位审议”模块,打包下载。如下图所示:点击“科技档案移交名单”,分批次导出需要移交科技档案的名单。




在办理科技档案移交时,档案馆收集指导室老师会按照名单清点数量,核查科技档案袋内材料是否齐全、完整。如果发现缺漏等情况,会告知各学部院系老师尽快补齐,感谢大家的配合。

档案馆收集指导室办公电话: 58806320

办公地点:主楼C区(原五层的老图书馆)二层,西北侧205室(收集指导室)。

档案馆收集指导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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